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课堂管理规定

发布者:穆海涛发布时间:2015-04-08浏览次数:262

为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树立优良学风,充分发挥课堂优势,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手册课堂守则相关规定对我院学生课堂纪律做如下规定:

一、管理办法

1. 各班应切实端正对课堂考勤的认识,统一思想,将课堂考勤视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严肃认真地做好这一项工作;

2. 各班由班长安排班委每天值日,负责本班级学生的上课考勤工作;

3. 课堂考勤从每学期的开学之日算起,凡是未请假或者是请假未通过或超过假期者均以旷课处理;

4. 学生上课时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十分钟以上者按旷课一次处理,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达三次者按旷课一次处理;

5. 上课期间未经老师允许不得私自离开教室,如有私自离开者,按上课迟到处理;

6. 旷课一天按照六个学时计,实际课时多于六学时的按照实际课时计算;

7. 学生请假必须经辅导员批准,请假条必须有辅导员签名;

8. 负责考勤的班级干部将每天的考勤情况交给学习委员,学习委员将每周考勤情况汇总并于每周日晚上交到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处,学习部部长将总体情况于每周一上午830以前交辅导员处;

    9. 同学要是发现考勤有失误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辅导员反映;

10. 未尽事宜按照《课堂守则》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执行办法

1. 负责考勤的班级干部必须将课堂考勤表交任课老师签名,否则无效。

2. 请假的学生必须持辅导员签名的请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

三、处理办法

1. 每周通报一周以来旷课学生名单。

2. 对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下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对累计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对累计203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累计405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对累计607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累计8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