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安全提示》
(1)由于海边环境复杂,严格禁止外出到海边游泳。
(2)由于校园人员结构比较复杂,要严格禁止陌生人进入学生宿舍,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门,女生宿舍在晚上尤其注意。
(3)不要将手机、大额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宿舍,最好随身携带;同时,在使用银行信用卡时,防止他人剽窃、盗用,更不要将密码告诉其他人。
(4)学生在夜间不要单独外出,女同学更要减少夜间外出。
(5)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各种证件和财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6)要求学生在学校餐厅就餐,不要到校外的小摊上就餐,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请销假制度》
(1)学生在正常学习时间确实需要外出,3天以内的,必须向辅导员递交书面假条,辅导员在审核批准之后,将开具学院统一印制的《请假证明书》,作为学生返校销假的证明;请假3天以上者,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2)学生公寓每天晚上11点准时关门,对于在宿舍楼关门之后进入的学生,在第二天必须向辅导员作出书面说明及解释,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
《公寓管理制度》
(1)学生每天晚上必须在宿舍就寝(包括周六、周日),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对未经批准,夜不归宿者将根据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学院对学生宿舍将实行“查夜”制度,每天晚上有专门的负责人检查各个宿舍的人员是否回寝,并将检查结果当晚报告辅导员,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石油工程学院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院学生在校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对该类事件的处理能力和应急水平,指导和规范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我院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石油工程学院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 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 突发事件处理小组
组 长:张卫东 孙宝江
副组长:王林
成 员:石油工程学院所有专职、保研及兼职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
(2) 主要职责
1、 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2、 定期查找、讨论研究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因素,部署自查及整改工作;
3、 协调、解决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 突发事件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并处理有关事宜,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现场应急处理一般程序
(1)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尽快了解事件起因,根据其性质立刻向公安、消防、卫生防疫或交通管理等部门寻求紧急求助,使突发情况尽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2)保持镇静,沉着应对,将事件基本情况立刻报告给直属领导和有关部门,控制现场局势,保护现场,监控险情,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在救援到来之前有效组织师生实施自救获救助,努力将人员伤亡或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事件,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事件相关人的慰问和安抚工作。
(4)事件发生后及时形成事件报告,向有关部门汇报,同时做好网络应对工作,避免不实消息的散播,引发不必要的后果。如有必要,可主动传递事件事实本身,以正面积极应对信息。
(5)总结经验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学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工作生活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妨碍,对学生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立刻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危险事件。对于不同的突发事件,在执行一般现场应急处理程序之外,需更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措施。
(一)火灾火险应急处理预案
适用于放火、意外着火、失火、自焚等形成的各种等级的火灾和火险隐患等。
1、突发火灾事故后,发现的个人和部门应沉着应对,立刻切断失火处电源,根据火灾情形拨打119、120救援电话,准确说明起火地点和火势情况。立刻打开所有大门和应急灯。
2、辅导员需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向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的组长及副组长报告。及时组织人员疏散、自救和力所能及的灭火工作。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切断失火毗连区电源,并密切关注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防止继发性危害的发生。
3、在救援力量到来后,在现场配合开展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工作。
4、火灾消灭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直接负责人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记过、报送上级处理等处分,并在全校通报,以便吸取教训。
(二)学生自杀、失踪、出走类案件应急处理预案
适用于学生自杀、失踪、出走等突发事件。
1、上报小组领导、上报校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辅导员需立刻联系校公安处人员和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准确认定事件性质。
2、对于自杀情形,立刻拨打110、120。失踪或出走,在确定失联后,根据性质,拨打110报警。
3、对于自杀类事件,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组织人员控制并保护现场,避免出现混乱和恐慌现象。必要情况下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尽可能地了解自杀学生的动机和近期表现。
4、其对于失踪和出走者,第一时间联系舍友和亲友同学了解去向,并组织人员查找和寻找,尽快找回失踪或出走的学生。
5、迅速通知学生亲属,及时向其通报有关情况,配合公安机关查明事件真相和处理善后事宜。
6、此类事件要特别注意相关学生群体的心理疏导工作,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需要在日常管理中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关注和心理引导工作,及时总结,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心理、精神等原因造成的行为失常、行为失控案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辅导员需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了解学生情况,并第一时间拨打110和校公安处电话,拨打120急救电话。
2、尽量安抚学生情绪,避免出现伤害自己和他人的行为。准确判断其行为状态,如若失控,必须组织足够人手进行制服,直至医生到来进行专业处理。
3、如果处在群体性环境,需控制事态,尽快疏散人群,以免围观人员对行为失常或失控学生的情绪造成激化,事件影响进一步扩大。
4、配合120将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迅速通知学生亲属到校,及时向其通报有关情况,在家属到来前,必须紧密看护,关注其思想和行为动态。
5、做好亲属的接待和解释工作,建议学生休学进行一段时间的专业治疗,做好周边同学的心理疏导工作。
6、形成事件报告,并在日常管理中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关注和心理引导工作,使心理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治疗。
(四)传染性疾病处理办法
1、学生出现风疹、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请假就医并向学校医院报告,不得带病上学。
2、发现传染病学生后,应立刻开辟隔离室或直接联系校医院,在校医院的指示下进行校内或校外医院隔离处理。
3、汇报相关领导,组织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宿舍等涉及的公共场所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进行隔离观察。尽一切可能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若传染病烈性感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经批准,实行全院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稳定学生情绪,避免出现恐慌。
5、坚决杜绝染病师生带病上课、工作,经治疗后,需出具医院诊断证明证实其已康复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可上课或工作。
(五)学生中毒案件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学生出现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后,立刻联系校医院或拨打120,采取就地救护。
2、送往医院救治,联系家长或家属,若为一般病情,安排学生陪护,若病情严重,迅速联系相关领导,汇报情况。
3、做好所食用食物的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查。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学生名单,安排校医院进行身体状况检查。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六)校园恶性交通事故案件处理预案
1、立刻报告122,120请求救援,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和学校公安处。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目击证人,初步了解情况。
3、在现场及时维持秩序,指挥协调,避免人群聚集围观,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情况。
4、联系学生家长,做好接待安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对于打架斗殴类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1、发生斗殴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并向小组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后果严重,应即刻拨打校园保卫科电话和110。
2、根据现场情况,向消防、救护等部门单位寻求支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
3、应迅速组织现场人员制止斗殴,如果斗殴者手上有器械,在能力范围内尽最大努力阻止,无法阻止需等待公安人员到来。同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至安全区,避免事态扩大,无辜群众受伤或引起更大规模的斗殴。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应设法防止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立刻进行救治,组织和配合120将学生送往医院,及时与家长联系。
6、斗殴双方分离后,需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做好笔录,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由警方处理,若为学生,需联系所在学校。
7、对参与斗殴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进行处理,做好防范和保护教育,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8、做好善后组织工作和汇报工作。
(八)校园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适用于校园网络中出现的黑客侵入、病毒感染、黄色暴力信息传播等引起的治安事件。
1、事件发生后,由网站管理人员负责处理,事件严重时,应报告校园网络中心,适时地关闭校园网络,必要时聘请专家。
2、掌握相关的电子证据,为最后的处理提供条件。调查了解事件起因,以批评教育直至采取纪律和法律处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认真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并形成报告上报学校。
四、信息报送机制
畅通及时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可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信息报送的原则是及时、逐级、准确、持续。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发后现场处理人员已采取的措施;
(4)学生对事件的初步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五、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后续工作处理
(1)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阶段,相关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传播或散步各种尚未形成定论的言论信息。
(2)第一时间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3)家长来校后,由应急小组成员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其他学生的安抚工作,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
(5)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请与学校宣传部联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6)事件平息后,学院应急处理小组要汇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切实采取各项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安全工作联络电话
学校相关单位 联系电话 | 长江路派出所 | 0532-66581500 |
校110指挥中心 | 0532-86980110 | |
校治安科 | 0532-86981212 | |
校医院 | 0532-86981760 | |
南校门 | 0532-86981574 | |
北校门 | 0532-86981217 | |
石工学院 突发事件处理小组联系电话 | 孙宝江 | 0532-86981707 |
张卫东 | 0532-86981708 | |
王林 | 0532-86981710 |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0532-86981989,86981329 |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石油工程学院
2014年3月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