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课堂考勤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8浏览次数:26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课堂考勤制度

 一、课堂考勤办法

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委记录、任课教师记录、辅导员抽查记录、学风督察小组记录四部分汇总而成。学风督察小组由学习部成员组成,协助辅导员、任课教师对课堂到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各班学习委员在周二、周四记录当天全部课程的到课情况,经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确认后由学习委员在周五晚18:00之前将本班该周的课堂考勤单(纸质稿)上交到学风督察小组,由学风督察小组将各个班级的抽查记录一并汇总,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于每周六前统计好上交给辅导员老师,并且在每周一由辅导员老师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

3.辅导员老师及学风督察小组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名单及未到原因,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辅导员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凡是在查课时,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

4.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实澄清,并于异议时间前来办理异议,逾期不候。

1)向负责考勤工作的学风督察小组成员查询记录,若有误,由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汇总给辅导员核实更正。

2)对于请假等情况,请本人到辅导员老师处查阅假条存根并出示。

二、考核实施办法:

1.设置班级总分100分,每人每次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班级0.5分,旷课一学时扣1分。

2.各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若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

1)不配合学院考勤工作、不及时递交考勤表、不作为、态度恶劣,每人每次扣班级5分。

2)包庇隐瞒真实考勤情况,每人每次5分。

3.根据各班最终得分的高低,影响各班奖学金、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名额的分配和先进班集体、优良学分班的评选。

4.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手册》违纪处理细则的第三章第十九条的规定,对旷课者,视其旷课数量,给予下列处分:

1)对累计10学时以下者,给予通报批评。

2)对累计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3)对累计20-3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对累计40-5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5)对累计60-7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对累计8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抽查过程中,学风督导小组成员如有包庇,或者对工作玩忽职守的,则撤销该成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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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